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我国目前并不支持婚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更多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的相关知识,接下来诉宁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深圳调查取证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我国目前并不支持婚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二、离婚损害赔偿侵害主体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深圳婚外情调查取证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处理。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因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 三、离婚损害赔偿注意问题是什么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需要及时提出,超过诉讼时效则难胜诉。以上内容就是诉宁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何时提出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诉宁网编辑。
Copyright © 2024 深圳市百事通侦探调查公司 版权所有 XML地图 杭州迅捷商务调查公司